根据国家留学基金委的最新要求,本着公平、公开、公正的原则,面向符合条件的在校学生开展2020年春季学期本科生校际交换全额奖学金生的推荐选拔工作。项目具体要求及申请办法如下。
一、 本科生全额奖学金项目介绍
本科生全额奖学金项目即由国家留学基金委设立的优秀本科生国际交流项目,该项目院校名单见附件1。
申请条件如下:
1. 具有中国国籍,热爱社会主义祖国,具有良好的政治素质,无违法违纪记录,有学成回国为祖国建设服务的事业心和责任感。
2. 品学兼优,身心健康。学习成绩平均分不低于85 分(百分制, 全部科目);热心参加社会实践和公益活动。
3. 申请时年满十八周岁,全日制在读一年级(含)以上本科生。 2020届毕业生不可申请。
4. 外语水平符合以下条件之一
雅思(学术类)、托福、德、法、西、韩语水平考试成绩达到以下标准: 雅思6.5 分、托福95分、其它西语达到欧洲统一语言参考框架(CECRL)的B2 级,韩语TOPIK4级。
5. 已获得国家留学基金委资助且留学资格尚在有效期内的人员以及正在境外学习的人员不可申请。
6. 留学人员按期回国后,再次申请国家公派出国攻读更高层次学位或进行联合培养时,不受回国后满五年方可再次申请国家公派出国留学的限制。
二、 选拔流程及截止时间
1.报名:符合条件的同学于 2019年6月6日12:00-18日24:00,使用统一身份认证登录“线上南开”(online.nankai.edu.cn)平台,如实填写《学生长期出国境项目申请》,上传成绩单(教务处开具并盖章或至自助打印机打印)及语言成绩证明,完成网上申请。
2.推荐:学院于 2019年6月20日17:00前 对申请者进行初步审核,审核通过后,推荐至学校。
3.考核:学校根据报名情况于 2019年6月24日 组织有关考试(具体时间及内容另行通知),考试后确定预推荐名单。
4.公示:学校面向全校对预推荐名单进行五天公示,公示期满后,确认推荐资格。
三、 其它
1. 各学院应认真宣传、组织符合条件的学生进行申报, 并予以公平推荐。
2. 申请人应在妥善安排课业的情况下,经家人同意后进行申请。
3. 不参加面试者视为自动放弃。
4. 公示期后不得无故放弃,如无故放弃被推荐资格的申请人,将被取消在学期间参加任何校际交流交换项目的资格。
四、 联系方式
国际学术交流处派出科
电话:23502990、23502547
附件:
2020春全额奖学金院校名单.docx